旧时,在万物有灵的观念支配下,一些树木,花草被赋予了某种灵性与神力。,的枯荣等现象,也就有了某种象征意义。人们以此为依据,形成了一系列禁忌习俗,反映了旧时人们的植物崇拜和普遍求吉心理。
民间认为植物同动物一样是有灵魂的。与动物择吉不同的是,植物无外在的行为举动,唯一能激发人们联想的是植物的年轮及枯死,,植物择吉的表现,多为一些古老庙宇、村后、坟茔的树木,以及被人们崇拜的或视作有某种象征意义的植物的砍伐、栽种和使用方面的禁忌。
植物砍伐择吉
汉族以为任何事物,一旦年代久远就会“成精”,常以为老槐树、老樟树、老、老柳树中有精灵鬼魅,所以绝对不能砍伐。对于独棵树,如果是长得苍老、粗大,也常以为是有灵性的,是神仙的落脚之地,一般也禁忌砍伐。尤其是神庙附近的树木,如果不先祭神,是绝对不敢砍伐的。传说山东长岛在伐一棵古槐时,锯得树木流血,而且还祸及周围的人丧命。古籍也有类似记载。干宝《搜神记》卷六“建安二十五年正月,魏武在洛阳起建始殿,伐灌龙树而血出。又掘徙梨,根伤而血出。魏武恶之,遂寝疾,是月崩。”
不仅高大古老的树木禁忌砍伐,矮小的丛草也不能随意取用。旧时中原一带,民间俗以为草丛是鬼的藏身之所,忌讳割坟上草,河南、湖北一带忌讳烧用铺床草。台湾一带,忌烧香蕉叶,据说香蕉结实很多,如果滥加烧化会绝嗣,至少子嗣不会繁荣。
植物栽种择吉
由于相信草木与鬼神有着某种密切关系,所以汉代以来,有在坟地植树以安慰死者魂魄的习俗。至于种植何种树,则有所禁忌。,坟地里要种植四季常青、生命力强的松柏,俗信坟间的松柏能保护尸体不被一些啃咬,免其遗体腐烂,对死者的亡灵有益。也象征着死者子孙繁盛,后继有人。所以,毁坏人家坟上的树木是绝对犯忌讳的。而棕树,是汉族一些地区禁止在坟前栽种的植物,因“棕”与“终”同音,俗以为违禁,就会使墓主家族断子绝孙。
汉族浙江余杭县一带,旧时流行种同龄树的风俗。婴儿诞生后,家人即在院头地角种一棵树,谓之“种同龄树”。俗信同龄树与婴儿的成长及日后的命运有着某种连带关系。一般是人树互感,亦即荣枯壮衰互有感应。家人要精心培育此树,祈求其茁壮成长,枝繁叶茂,果实累累。忌讳同龄树夭折、毁坏。否则,认为会对同龄人不利。
湖北一带,旧时民间忌讳生成连理木,即两树曲干,合生为一。如果这样,则将有流贼之祸。
,在长期的生产、生活实践中,人们知道植物开花是有季节性的。一般是在春季里开花。如果在冬季,雪天里开花,便是属于“异常”状态。人们往往以为这是不祥之兆,谓之“果木冬花兆荒年”,或以为兆示家运、世运衰败。
民间又有以野草为荒芜不吉的俗信。旧时有桑谷野草于朝,而谓之朝将亡。又以为草生作人状者为草妖之兴,是争战之兆。
植物使用择吉
使用树木也有禁忌。汉族有榆木不作棺的俗禁,一说是因榆木材质坚硬,条理不顺,有“榆木疙瘩不开窍”的俗语流传,恐下辈小孩不知理,不聪明。故棺木多以纹路顺直的杉木为主,亦有利劈刨。另一说是由于榆叶、榆皮可食,易遭虫蛀,所以民间一般不用此做棺寿材。福建忌用白桦造屋及做木排之舵,忌用雷电击断的树木制造家具,这些禁忌,是含有科学道理的。
河南一—带还有忌用作门窗过木的。俗以为枣有孩,核似钉,恐日后家中遇事不顺利,会碰钉子。造屋忌用楝木做梁檩,因“楝”、“殓”谐音,恐有不吉。做床忌佣雄桩,喜用雌桩,也是重子嗣,恐不育的心理反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