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研制的苍龙级潜艇
2014年日本政府修改“武器出口三原则”时,雄心勃勃地希望通过放宽防卫装备出口条件,让日本的武器装备在国际军火市场杀出一片天地。整整5年过去了,日本交出的依然是“白卷”。随着时间的流逝,日本防务企业的装备优势正逐步消失,“面临着严峻的现实”。
《日本经济新闻》20日称,根据日本政府2014年4月制定的“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”,可以在“有助于日本安全保障”等条件下,降低共同开发和出口防务装备的门槛。日本希望通过加深防卫装备领域的合作,进一步强化日美同盟,与其他国家在安全保障领域深化合作。
US-2水上飞机
但现实是基于“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”的共同开发无一成功。以日美合作为例,隐形战斗机F-35A集中了美国网络战和信息战的最新技术。由于相关开发在日本放宽武器限制之前就已启动,日本未能成为核心合作伙伴。尽管日本花费巨资引进,但美国依然对F-35A的结构高度保密,维修和改造必须依赖美国。在航空自卫队的F-35A坠毁后,由于该机包含机密信息,在没有美军协助的情况下,仅靠日本难以查明。
日本国产防卫装备成品的出口比共同开发更加低迷。新“三原则”出台后,至少进行了近10项出口谈判,但没有一项达成协议。报道列举了各种原因。例如2016年,日本曾希望对澳大利亚出口新型“苍龙”级潜艇,但此事对日方当事人来说是“痛苦的记忆”。澳大利亚原本对“苍龙”级潜艇颇有兴趣,但新政府上台后,转为“重视国内产业”,希望借助建造潜艇维系日本造船工业的“苍龙”级潜艇立即失宠,承诺在澳大利亚雇用员工的法国企业成功中标。同样明确推销失败的案例还有向英国提供P-1巡逻机和向泰国提供防空雷达。
C-2运输机
报道认为,尽管日本自以为武器装备的先进程度高,但多年来“闭门造车”的结果是,日本失去适应市场的能力,无法制造价格和性能符合对象国需求的装备。例如阿联酋曾对川崎重工生产的C-2运输机显示出购买意向。但2018年日本防卫装备厅被阿联酋方面告知“没法引进”,原因是C-2在未铺装跑道上的起降能力不足。日本与印度就出口US-2水上飞机的谈判已经超过5年,印度对该机超过100亿日元的出口单价面露难色,要求在印度当地生产或转移技术,如今陷入僵持。
更糟糕的是,由于日本防卫省近年来偏向于购买美制装备,越来越多的日本防务企业对研制国产装备失去兴趣,相关人才流失严重。而美国方面却以“可能泄露机密”为由,拒绝和日本共同分享先进武器装备技术,让日本的武器研制能力更加前景黯淡。(武彦)